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来源: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检察院职能简介 (二)市检察院2025年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附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检察院职能简介 市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 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市检察院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一是牢记检察机关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牢记服务大局使命任务,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紧扣市委部署,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惩治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共建美丽攀枝花。 三是牢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持续优化“三个结构比”,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健全“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和规范性,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四是牢记检察为民履职宗旨,以更深情怀增进民生福祉。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突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服务攀枝花人民高品质生活。 五是牢记勇争一流工作目标,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三类人员”管理培养模式,打造明星精英团队和“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厚植“人才兴检”根基。探索建好与当前改革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备、人才统筹调用和激励评价机制,打造业精技强检察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5.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9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0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2,815.81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6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2,815.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5.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2,81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31万元,占99.45%;项目支出15.50万元,占0.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5.81万元。收入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5.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9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5.81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6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占0.12%;公共安全支出1,998.65万元,占70.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41万元,占17.56%;卫生健康支出140.15万元,占4.98%;住房保障支出179.20万元,占6.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支出,提升监察职能。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3.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公用经费支出,目标为保障检察办公办案业务正常运转。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经费支出及信息系统维护费支出,目标为保障检察办公办案业务正常运转。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支出。目标为实现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99万元。用于离退人员部分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的发放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42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01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6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20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3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院人员及其他零星人员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3万元 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按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技术用车),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5万元,用于15辆公务车(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技术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7.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0.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检察院共有车辆15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检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5.5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5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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