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电子产品配送服务的询价函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1日 来源: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电子产品配送服务的询价函 各供应商: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每年需购置电子产品预计5万元,采购执行方式为询价。按我单位提供的货物清单报价,依清单产品单价合计总价确定,在满足采购需求,同等质量、服务等内容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在货物供应过程中,清单中的产品,在合同期内,按清单所报单价结算,没在清单中货物,参照京东价(送货当天价,提供截图)下浮≧2%结算。服务期2年,每三月结算一次。接到送货通知,一般产品在2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产品协商送货时间。所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或有瑕疵的产品,必须无条件更换符合标准,有三次不符合标准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赔偿给采购人因无法及时供货延误工作等全部损失。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投标报价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8月5日前用信封密封送(邮寄)至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东区湖滨路8号张菡收或送至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310办公室,电话:张女士13882301146 附件:电子产品清单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 2025年8月1日
附件
电子产品清单
注:小数点后保留2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