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春同志任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李洪霞同志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周小春同志任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洪霞同志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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