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来源:
一、政治建检、忠诚铸魂,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攀枝花篇章中践行新使命 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二、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攀枝花”中展现新作为 (一)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批捕390人,起诉1622人; 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6人,多发性侵财犯罪129人; 办理涉黑恶案件2件37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常态化; 起诉毒品犯罪70人,有效遏制寄递毒品犯罪。 (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起诉各类非法集资、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21人,追赃挽损248万元; 深化“反洗钱”专项工作,严防“黑钱变白”; 推进“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78人 积极整治售楼、装修等行业泄露客户个人信息问题,起诉39人 (三)持续加强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东区检察院连续18年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举办公开听证173场; 探索上门听证与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综合救助的有效衔接,做好“定分止争”。 三、融入大局、能动履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中彰显新担当 (一)保障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起诉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企业利益等犯罪93人; 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5件,为企业发展“松绑”; (二)服务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 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1件、涉农用地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21件; 开展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种子等违法犯罪专项监督; 发放救助金46.2万元,救助41人,严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三)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开展“金沙浪涌 水润花城”专项监督,督促清理二滩库区漂浮物及垃圾3000余立方米; 落实“十年禁渔”要求,督促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 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挽回矿产资源损失总案值220余万元; (四)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7人; 针对燃油加注、资金管理、物资供应等方面监管漏洞,发出9份风险提示函并督促整改; 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 四、聚焦社会治理新格局,践行初心、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福祉中展现新成效 (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督促整治不规范作坊11家,起诉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23人; 协同对城区污水、农村生活垃圾、随意焚烧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消毒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等开展专项监督。 (二)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起诉5人; 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36万余元,一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0人,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三)以案促治推动社会治理 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协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4项; 制发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强化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及指导的检察建议; 督促相关部门针对集资诈骗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五、聚焦法治建设新任务,找准定位、深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实现新突破 (一)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 刑事“案-件比”控制在1.11阈值范围内,位居全省前列; 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65件、撤案84件;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办理抗诉案件10件;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4件。 (二)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类监督案件268件,同比上升10.3%; 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9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题; 监督纠正“假借贷” “假工程”等虚假诉讼案件7件; 办理和解监督案件39件,同比上升225%。 (三)强化职能做实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类监督案件72件,同比上升44%; 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 探索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6件,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平台,办案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率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衔接转化工作,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 选聘103名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民主党派人士加入公益保护志愿者队伍,拓展多方参与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六、从严治检、固本强基,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中展现新形象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 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履职; 建立检务督察员机制获最高检推广 (二)更加注重强基导向 培育省级检察品牌2个; 获得(保持)省级以上表彰表扬41个; 5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 强化“借脑引智”,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43人。 (三)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监督检察办案活动84件次; 推动构建“亲” “清”法律职业共同体; 探索建立以检务公开、检察听证等为核心产品的检察开放矩阵。 2023年工作展望 一是按照“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在拥护核心、团结向前上奋勇争先; 二是按照“聚焦聚力抓发展”要求,在服务保障大局发展上提质争先; 三是按照“倾情倾力惠民生”要求,在用心用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突破争先; 四是按照“坚守底线保安全”要求,在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上砥砺争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