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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山隔水不隔情 千里司法救助暖人心
作者:任媛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5日   来源:   
  

 近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跃军带领工作组历经两天远赴1000多公里外的南充市仪陇县办理一起异地司法救助案件,受到当地政府和当事人的称赞。

   2019年10月5日,杨某与其妻晏某某在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某居民楼的出租房内,因晏某某婚外情而争执。杨某用屋内一哑铃击打晏某某头部,用手捂其口鼻、掐其脖颈致晏某某死亡。2020年1月14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8日判决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2月3日,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向本院第八检察部移送杨某故意杀人案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经第八检察部调查核实,杨某与晏某某系再组家庭,两人此前均有子女,并分别带一女进入再组家庭生活,两人婚后还育有一子。案发后,杨某、晏某某生前共同抚养的三名未成年子女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现均由杨某的父母抚养。另,晏某某与前夫还有一子随前夫(患精神疾病无抚养能力)生活,实际由孩子的祖父抚养。检察官审查认为,上述四名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救助条件,但杨某、晏某某生前共同抚养的三名未成年子女中的罗某(2007年生,女,小学在读)系晏某某与前夫所生,与其现在的抚养人杨某的父母并无法定抚养关系,有因变更抚养人而引发司法救助金发放争议及后续信访维稳问题的可能。

  7月20日,在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召集当事人所在镇镇长、社区主任、社长及杨某的父母(罗某的现抚养人)等10人召开现场协调会并达成共识。签订了《罗某司法救助金委托代管代发协议》,决定由罗某所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代发司法救助金。并明确,在代管代发期间,如果罗某的监护人发生变更,从监护权变更之日起,剩余的司法救助金将交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管,托管期间产生的法定孳息一并发放给被救助人。

     协调会上,何跃军副检察长询问了杨某父母的生活及孩子们的抚养情况,鼓励老人振作起来,重拾生活信心。请当地政府、社区积极协调民政、教育部门,多给予该特殊家庭帮扶和关注,尤其要关注孩子们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表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也会持续关注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情况及孩子们的成长情况,及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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