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条为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
第二条为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
第三条为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
第四条为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
第五条为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3000837号-1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8号
联系电话:0812-393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