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检察院对一起异地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
作者:任媛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5日   来源:   
  

  8月7日上午,攀枝花市检察院首次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案发在攀枝花,申请人在异地的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李桂军、省政协委员刘栓宁以及市人大代表谭世高、市政协委员尹富洪和人民监督员吴洪槟等5人参与听证,攀枝花市民政局儿童保障科同志见证听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跃军主持听证会,第一检察部、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承办案件检察官,申请人的3名法定监护人出席听证,全市两级检察院相关部门检察干警共计40余人到场旁听。

  

       这是一起发生在攀枝花辖区的故意杀人案,2019年10月5日,外地来攀务工的杨某、晏某群夫妇,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杨某用哑铃击打、捂口鼻、掐脖子的方式致被害人晏某群死亡。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杨某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双方的4名未成年子女失去父母的照料和经济来源,生活学习陷入困境,负责审查起诉的第一检察部向第八检察部移送了司法救助案线索。

  

为办好司法救助案,帮助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尽快缓解生活压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跃军带领办案组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异地外调等诸多困难,一方面加快进度审查案件材料,另一方面委托被害人的近亲属所在的南充市仪陇县、宜宾市兴文县、泸州市叙永县三地检察机关协助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在疫情好转后,又亲自带队远赴千里外的仪陇县进一步开展核查,与当地党委政府、社区负责人座谈,协调做好司法救助的相关细节和后续帮扶工作,为落实司法救助提供了有力保障。

  

何跃军在听证会上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案情以及开展相关工作情况,鉴于案件涉及三地三个家庭,家庭成员关系复杂,被害人近亲属多次来信来访反映生活困难,为公正办理案件,深入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公信力,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和评议。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晏某群系再婚的夫妻,被害人晏某群与前夫育有一子罗某林(现年13岁)、一女罗某菲(现年12岁)。晏某群离婚后,罗某林随前夫生活,罗某菲随晏某群生活。杨冲与前女友育有一女杨某(现年9岁),杨某在两人分手后随杨某生活。杨某和晏某群婚后育有一子杨某远(现年2岁),杨某远患有肝糖原积累症需长期治疗。因晏某群死亡,杨某被判刑,杨某远、罗某菲、杨某三人由杨某的父亲杨某桂、母亲张某碧实际抚养,居住在仪陇县。罗某林因父亲患精神疾病丧失监护能力,由其祖父罗某均实际抚养,居住在兴文县。杨某桂、张某碧夫妇和罗某均系农村居民,年老多病,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被害人晏某群居住在叙永县的父母不符合条件不予考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杨某远、罗某菲、杨某、罗某林等4名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3名法定监护人在会上分别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及理由。

  

省人大代表李桂军:检察机关应针对救助对象情况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持续关注被救助人情况,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本案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相关条件,同意对申请人实施救助。

  

省政协委员刘栓宁:市检察院此次组织听证工作程序完备,现场秩序井然,案情介绍、方案拟定的思路清晰完备。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救助政策的把握到位,适用正确。希望在司法救助之外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后续的关注中,从有利于困难家庭的生存、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及社会稳定等多角度,推动各方面职能部门及社会关注罗某菲等人的生活和教育成长。

  

市政协委员尹富洪:市检察院审查核实案件材料清楚明了,事实清楚,司法救助理由充分,真正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目的。

  

人民监督员吴洪槟: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同意对申请人进行救助,建议根据杨某远的病情适当增加救助额度。

  

市人大代表谭世高:希望市检察院进一步了解协调申请人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开展相关帮扶,同意对本案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陈升:建议检察机关协调被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教育等部门跟进支持,保障被救助儿童健康成长。

  

大家针对本案进行了提问和公开评议,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被害人的4名未成年子女国家司法救助。同时,他们纷纷为攀枝花市检察院开展异地救助所体现出的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点赞。

  

听取评议意见后,攀枝花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对杨某远、罗某菲、杨某、罗某林等4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其中对杨某远救助3万元,对罗某菲救助2万元,对杨某、罗某林各救助1.5万元,总计司法救助8万元。

  

随后,会上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何跃军向3名法定监护人公开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罗某菲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汇给仪陇县其居住社区代为保管和定期发放。3名法定监护人对攀枝花市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表示感谢,也代表几个孩子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关爱说一声谢谢。 

  

何跃军指出,希望这次司法救助,能够帮助患病的杨某远看病治疗,被救助家庭度过暂时困难,并表示攀枝花市检察院将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当地检察机关协调推动当地民政部门、社区等单位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解决更多实际困难,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希望法定监护人用好救助款,检察机关将不定期对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开展回访。

  

何跃军对5名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全程参加公开听证会表示感谢,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帮助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攀枝花人民。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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