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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来源: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强化政治之责、法律之责、社会之责和发展之责,深刻剖析攀枝花检察工作的问题困难,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拼搏进取,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在激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中实现振作提升,为全市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工作回顾

  一、牢牢把握服务发展首要任务,在同频共振顾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与市委号召同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纵深高效。围绕“两城”建设,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加强诉讼监督、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5项13条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与工商联加强对接沟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件36人、集资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9件9人、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6件56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击惩治与追赃挽损、预防建议、法治宣传等相结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对企业发展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不起诉8人,让企业安心经营。妥善办理涉及企业合同债务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案件32件,建言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避市场风险。坚决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3名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米易县垭口火车站因粉尘污染严重,导致货场关停、货运中断问题,与西昌铁路检察机关和当地环保部门协作配合,督促环境整治,促使铁路货运及时恢复,周边企业重获动力。

      与人民期盼同向,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收获丰硕战果。保持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26件166人、“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200件265人。配合开展酒驾醉驾等专项整治,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02件409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案件3件46人、涉恶案件4件29人。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牵头侦办的朱坤礼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9·06”专案,引导侦查方向,指导完善证据体系。不拔高不凑数,依法不认定涉黑涉恶43人。坚决“打伞破网”,移交涉“保护伞”线索5条,依法批捕“保护伞”犯罪3人。坚持源头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加强治理的检察建议6件。加强与监委配合衔接,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决定逮捕13件13人,起诉10件13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与生态环保同行,助力阳光康养宜居形成体系规模。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制定《关于境内金沙江雅砻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件37人。针对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推广“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模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清理危险固废10000余吨、治理土地面积8000余平方米、整治污染企业4个。围绕水资源专项保护,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春季禁渔”“违规排污”专项检查,督促治理河道6.2公里、水域面积31000平方米。

  二、牢牢把握执法为民根本立场,在践行宗旨保民生中贡献检察力量

      权为民用,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痛点。加强网络安全监督,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3件18人。严打“黄赌毒”犯罪,起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11件19人,涉毒犯罪104件169人,开设赌场犯罪8件35人。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保障“舌尖上的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件15人;审查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11件,立案2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职责,强化对生猪耳标的管理,确保猪肉安全。联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检查,确保居民家门口“直饮水”安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平台商家违法经营开展联合整治,下架商户214家,整改商户173家,立案查处商户16家。对职业药师挂证不到店、挂证不上岗开展集中整治,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药店56家、注销药店18家、注销挂证兼职执业药师65名,被“央广新闻”“今日头条”“川报观察”等媒体关注。

      情为民系,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3人,起诉6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31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或不诉,对4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广法治副校长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性侵预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26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款28.2万元。纠正监管场所不规范问题6个,发现整治安全隐患10余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来信107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利为民谋,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等侵害“三农”领域犯罪,起诉15件18人;快捕快诉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2件2人。持续发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件3人,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讨“血汗钱”51.4万余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对8名因案致贫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7.7万元。积极开展对口帮扶,选派4名干部驻村帮扶,举办励志教育18场,帮助解决产业道路硬化、通讯网络建设、农产品销售等难题,巩固帮扶成效。

  三、牢牢把握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在强化监督促公正中凸显检察主业

      铸优培强,做精刑事检察。共批捕刑事犯罪493件711人,起诉1043件1467人,依法稳妥办理了报请高检院核准追诉的沈付全故意杀人案,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强化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0件。强化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捕304人;对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不诉205人;针对公安机关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的,纠正漏捕14人、漏诉66人。强化审判监督,办理抗诉案件15件,支持抗诉7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通过书面纠违、检察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强化执行监督,对全市34名罪犯特赦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确保建国70周年特赦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开展常态监督,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5件;对看守所开展2轮6次巡回检察,探索“驻所+巡回”监督模式被省检察院推广。

      深耕厚植,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深化民事法律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67件,同比上升32.5%。办理的郑洪会申请监督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再审检察建议案。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坚持把监督从裁判结果向诉讼过程延伸,针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违法送达等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9件;围绕“胜诉退费”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法院退还诉讼费用5万余元。强化执行监督,对执行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1件;积极促成米易华运物流有限公司与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达成1500余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题。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怠于受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3件;针对未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件,避免行政决定“白条化”。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参与联合执法、开展专项监督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13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提速增效,做好公益诉讼。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围绕服务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国有财产监管、维护土地出让秩序等方面,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14条,立案242件,同比分别上升245.1%和290.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1%。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督促行政部门收回农林产业补贴、水土保持费用、税收征管、行政罚没收入等国有财产70余万元。向人大、政协专题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和庭审活动,共商解决公益保护难题。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着力解决信息共享、证据收集、诉讼参与、判决执行等方面问题,凝聚保护合力。广泛宣传发动,开通12309举报电话,线索举报实行奖励,推动公益保护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四、牢牢把握司法改革动力源泉,在迎难而上求突破中激发检察活力

     敢于担当作为,勇做检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优化机构设置,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单列,“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水平提升,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问题、公交车辆安全隐患、雇佣童工等情况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8件,均被采纳。夯实办案责任,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检委会严格案件质量把关,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善于探索创新,勇做诉讼制度改革的“先行者”。加强惩治生态环境犯罪工作衔接,与多部门就检验认定、线索移送、证据审查等形成长效机制,精准打击犯罪。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毒品案件14件、命案12件,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命案侦查活动的若干意见》,总结出“一二三”工作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62件649人,提出量刑建议374人,法院采纳336人,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的权利,提高诉讼效率,有效化解矛盾。

     主动接受监督,勇做检务公开改革的“示范者”。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210份、重要案件信息179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优化检察服务,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等“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升检察工作便民性。强化检察宣传,制作《阳光检察》法治专题节目50期,举办新闻通气会5次,推送微信、微博、头条号新闻1700余条,“青芒云课堂”和法治微视频、微动漫受到好评。自觉接受监督,举办“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打击“黑校车”庭审观摩等开放活动30余次,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五、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立业之基,在苦练内功重自强中展示检察形象

      举旗铸魂,淬炼“忠诚”检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严格请示报告,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忠诚品格。抓好正向引导,通过重温党的历史、学习先进人物、接受红色教育,促进形成人心思上、人心思齐、人心思进的工作氛围。突出党建引领,建立“大党建”工作格局,打造“花城检察卫士”品牌,创新“党建+业务”模式,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建促发展、树形象。

      正风肃纪,打造“干净”检察。夯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系统内巡察全覆盖。坚持反面警示,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抓好蒲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久久为功,开展“四风”和“微腐败”整治,自查自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个,党纪处理干警2人,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强筋壮骨,铸就“担当”检察。聚焦政治能力提升,坚持讲政治、为人民和抓业务相统一,提高干警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的能力水平。聚焦业务素能提升,出台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全市检察机关获得或保持中央、省级表彰41个。聚焦职业道德提升,通过实践养成、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引导干警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忠诚、担当、尚法、为民”的攀枝花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检察理念、职能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服务大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仍存在监督不规范、不深入等问题,法律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与美好生活需求相比,检察产品的供给还不够充分,基础薄弱、能力不足依然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短板,检察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助推“中国之治”着力点,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主旋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队伍正风肃纪为主牵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动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攀枝花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追求高标准。认真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持续发力“三大攻坚战”,聚焦“两城”建设、“三区联动”发展、“一枢纽五高地”建设、“一核一带三谷”康养地打造等重点工作,精准提供司法救济、风险防控、法治教育等检察服务。

      三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民生敢于打硬仗。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新格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强动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纠防冤假错案机制,全面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

       六是建设过硬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勇于创一流。抓紧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攀枝花各项工作向更高发展目标迈进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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