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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跟着小编去看攀枝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作者:冯国栋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来源:   
  

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提到的“一号建议”,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该份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在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基础上,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向教育部发出的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为什么要发出“一号检察建议”

这要从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办理的首起抗诉案件说起。此案被告人齐某是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无人的宿舍等地方多次对2名被害女童(均为10岁)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多名10岁至11岁的女童。2016年1月20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2017年3月3日,最高检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1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就该案首次依法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发表了抗诉意见,得到了最高法院审委会绝大多数委员的一致赞同。最终,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高检院的全部抗诉意见,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检察监督并未就此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遏制和减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最高检检察官通过调研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学校教职员工性侵学生案件,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发出针对性建议,督促教育部门通过堵漏建制建设平安校园。

把“一号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为进一步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尽职履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设法治阳光校园。按照高检院的要求,2018年11月,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杨兴平和四川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当面通报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杨兴平副省长指示:“对高检院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四川教育系统要深刻反思,查漏补缺。接下来,全省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全省的校园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大排查,并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及时向省检察院反馈排查情况。省教育厅要加强与省检察院的联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就全省校园安全管理问题每年向省检察院通报一次。”

按照省院部署,市院分管领导指示全市两级院实地走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全面了解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攀枝花检察机关作了什么?

2019年4月3日,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白华携未检干警一行3人,会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前往我市一中心学校深入了解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对该校校外人员出入、学生住宿、教师巡查等情况进行了了解,该校较好地落实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校园预防性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市检察院未检处提出了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婚姻家庭状况变动、精神异常教职员工的关心关注,严防校园性侵犯罪行为发生;二是重点聚焦单亲离异家庭学生、事实孤儿学生、农村留守学生等特殊群体,密切掌握他们的日常表现,避免持续遭受不法侵害;三是严格落实性侵案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四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4月4日,市检察院未检处走访市教育体育局,与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预防性侵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下一步加强校园管理提出建议:一是市教体局应当及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性侵隐患专项排查活动;二是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二季度工作例会上,就“一号检察建议”具体内容进行说明,对预防性侵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要求各学校在发现性侵案件线索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第一时间报警;三是及时建立完善检教、检校沟通联系机制,及时通达性侵案件线索及案件办理情况。

东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领未检科干警与区教体局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座谈,并先后对辖区内的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江北校区)、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集团等学校开展走访调查,实地督导“一号检察建议”在基层学校的落地落实情况。经调查,上述学校均开展了预防性侵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西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走访了市三十六中小、三十二中小等四所学校,被访学校均将防性侵教育融入日常安全教育中,开办家长课堂开展安全教育,并且禁止教师和异性学生单独接触,有效预防了在校学生被性侵案件的发生。

仁和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领未检科干警走访了区教体局,并深入市六中、区民族中学调研预防性侵工作情况,以上学校新进教职员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前科审查,并且形成师德师风培训考核长效机制,未发现安全隐患。

米易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领未检科干警对县教体局和米易县中学、第一初级中学等6所学校进行了调研走访,上述学校已严格落实园长、校长责任制,建立了性侵害投诉处理机制,性侵案件报警、报告责任人制度,大部分学校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有力保护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盐边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走访了桐子林镇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盐边县民族中学。根据了解,上述学校较好地落实了预防性侵未成年学生各项制度,未发现相关隐患。

检察卫士  保驾护航

从走访情况来看,全市学校较好落实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各项制度,未发现相关案件线索,校园安全进一步得到强化,但也存在部分学校预防性侵教育观念、课程落后等情况。今后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以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为契机,深入了解学校法治需求,开展订单式法治宣讲,进一步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攀枝花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延伸检察触角,继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为攀枝花市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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