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来源:
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直属机关工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院党组和直属机关工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8、协助直属机关工委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负责人信息: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雷松 联系方式:0812-393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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