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人信息:
主任:谭顺林 副主任:毛兴文
检察官:谭顺林、毛兴文、袁向阳
检察辅助人员:姚位垌
联系方式:0812-3933205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3000837号-1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8号
联系电话:0812-393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