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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来源:   
  

  

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向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主任:刘鸿            

 

检察官:刘鸿、李莉、张伟

检察官助理:陈美素

联系方式:0812-3933213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3000837号-1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8号

联系电话:0812-393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