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
作者:彭玉雪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来源: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

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落实到检察工作目标任务及未来发展谋划上来。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中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紧扣“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定位,大力推进“四个加快建设”,切实提高站位、强化执行,不断开创攀枝花检察工作发展建设新格局,为全市奋力实现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四川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结合攀枝花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聚焦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在做实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上狠下功夫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中纪委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心全面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工作,为检察工作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保障。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发挥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检察工作业务实际重点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先进典型推树打造,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为攀枝花检察工作“勇争一流”、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二要系统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学习。把党章作为指导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扎实推进专题教育,不打折扣,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王东明书记和李建勤书记对于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对照“七个有之”深刻反思,对照“四个合格”检视看齐,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检察干部信仰迷失、信念动摇,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敢担当、回避矛盾,丧失原则、失守底线等问题。四要结合责任落实抓好队伍建设。要压实两级院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院党组要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督促推进落实;纪检监察要督促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院党组的巡察,集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政工部门要对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再分析再研判,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调整交流等方式优化班子配备;机关党组织要找准和发挥好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在党建中的定位和作用,建立完善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有效措施,确保建设一支纯洁的检察队伍。

二、聚焦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在做实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狠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攀枝花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社会经济体系的新要求,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要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经济安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等破坏投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认真落实高检、省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非公经济和市院“十二条意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失职渎职与改革创新失败等界限,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二要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健全“信、访、网、电、视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关键时刻不出事、不添乱。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犯罪。积极参与网络治理,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网上勾结串联、煽动滋事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全体检察干警要首先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加大对涉枪涉爆犯罪专项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枪、爆和恐、黑、毒、赌合流犯罪。坚决打击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始终保持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三要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偷拐骗抢、杀人绑架、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事故所涉职务犯罪,坚决守住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四要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对重大敏感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备案等制度。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加强释法说理,增强案件决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对暴力伤医、校园暴力、伤害幼儿等容易引起舆论关注的案件,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好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防止舆论炒作。五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要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普遍性问题、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提出堵塞漏洞、防范违法犯罪和影响稳定事件的检察建议。立足职能积极参与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参与禁毒防艾、危爆物品整治、安全生产整治、校园暴力治理等专项工作。针对重点群体,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对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加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促进依法监管;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执行好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聚焦党的十九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在做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上狠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纪委报告指出,“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推开,使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清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一要旗帜鲜明地拥护、支持改革,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转等工作。要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正面引导,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为改革创造良好氛围和环境。三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工作衔接,既各司其职,又形成互补,共同发展。要系统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的措施和办法。依法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办理的案件履行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职能,对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衔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四要继续加强和改进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诉讼监督工作。针对司法突出问题和监督薄弱环节,深入抓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财产刑专项检察“回头看”、环保领域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专题监督、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等工作,带动监督工作全面发展。结合监督工作,加强对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分析梳理,找准问题产生根源,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五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继续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员额常态化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更加关心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优化办案力量,调动和保护工作积极性。要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抓好《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检察官办案组设置办法(实行)》等文件的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严格办案监督制约。要继续推动人财物统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继续推动内设机构改革,解决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务晋升问题,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六要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高三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探索完善多元化处理机制,完善不起诉制度、撤回起诉制度。深入开展四类人员出庭工作,完善举证质证方式,增强举证质证效果。建立新型侦、捕、诉、审、辩关系。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关系,以证据合法性的源头预防为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活动的监督,防止冤假错案。完善以刑事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罪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落实“两高三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工作。

四、聚焦党的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论述,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上狠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一要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两级院班子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环保督察的部署要求和市院保护生态环境的两个“意见”,要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要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重特大危害环境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办案协作,凝聚办案合力,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二要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从改革成效的固化提升、攀枝花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对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对检察监督的丰富发展、打造攀枝花检察品牌的内在要求等方面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两级院党组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构建检察监督大格局的有力抓手,对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和重点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争取领导和支持。要抓住重点,从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不断加大诉讼力度和着重提升办案效果等方面,突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加强内外协作,打破部门界限,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案件协作上发挥检察“一盘棋”整体职能,主动加强与政府及法制办、环保、国土、食药监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保证公益诉讼审判程序的顺利推进。要加强学习培训和专业素质提升,通过集中培训、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支“懂行政、会调查、善公诉”的公益诉讼专业队伍。

五、聚焦党的十九大“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上狠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全市检察机关要下足“绣花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对口联系贫困村退贫摘帽,致富奔小康。一要突出基层调研,夯实工作基础。深入落实党组成员到对口联系贫困村轮值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定期专题专议脱贫攻坚工作,详细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帮扶计划,细致研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式展开督促指导。抓好统筹和服务,切实发挥驻村干部特别是“第一书记”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帮扶工作成效、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帮扶村在发展中的难题,为帮扶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注重成果运用,积极搭建宣传推广平台,大力宣传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好经验,着力营造扶贫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力争形成市院独有的“品牌效应”得到运用推广,进一步增强市院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和影响力。二要全面组织协调,提升帮扶质量。精准定位自身联系指导督促的职能作用,着眼帮扶对象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既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又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整合优势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介入,力争协调到产业项目政策、资金支持,确保脱贫攻坚整体规划顺利推进。三要发挥党建牵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推进贫困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四要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法治扶贫”。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 “依法扶贫”、“依法治村”理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把“法治扶贫”落到实处,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五要注重“教育扶贫”,巩固工作成果。着眼长远发展,扎实开展贫困村教育文化事业帮扶,优先解决上学难、就业难等现实困难,坚持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工作组举办农民夜校等工作,注重下一代思想观念转变、教育引导等突出问题,推动贫困户特别是贫困群众年轻群体持续稳定增收,确保致富有出路,脱贫不返贫。

六、聚焦党的十九大“坚定文化自信”重要论述,在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上狠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全市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意识形态工作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检察文化建设。一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准备,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保政治本色,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自身岗位上创造业绩;二要始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检察人员。坚持弘扬将“123456”市情、三线建设精神、攀枝花精神和攀枝花检察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措施,大力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深入开展“书香机关”活动,建好基层文化阵地,强化检察文化的灵魂塑造功能,完善检察文艺创作机制。坚持以检察人员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挖掘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资源。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导向作用,认真落实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促使立法、执法、司法都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三要做大做强检察正面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准确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检察工作新成效、检察改革新进展和检察队伍新形象,传播法治正能量。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彰显检察职业属性。着力推出现场新闻、深度新闻,着力打造有思想、接地气的“现象级”作品,着力开展分众传播、差异传播、互动传播。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全面、及时、生动发布检察信息,进一步提升检察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积极参加“讲述检察好故事,展示检察好形象,传承检察好精神”征集活动。广泛开展向苏知斌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强化典型引领,发挥榜样力量;要贴近检察工作实际,贴近检察生活,重点围绕身边的检察英雄及公正执法、精准扶贫、服务民生、扎根基层等方面的典型,描写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跨越”、决胜全面小康进程中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检察干警感人事迹。四要推动检察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适应舆论生态和媒体格局的深刻变化,探索全媒体采编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全媒体布局。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报纸、期刊、影视、出版等传统媒体,推动资源、技术、力量向移动端汇聚。深化检察官方网站、“两微三端”等检察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打造政法领域甚至网络空间有影响、有检察特色的新媒体品牌。完善检察机关媒体内部工作机制,再造采编运行流程。打通报、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在内容、渠道、经营管理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积极构建立体化、全媒化检察新闻宣传格局。五要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制度。完善网上涉检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形成应对处置重大敏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健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巡查机制,强化重要敏感节点舆情监测,实施24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实行全时段搜索、全天候监测、全网络巡查。严格落实舆情督办制度,落实上级检察院对重大涉检舆情处置的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技术体系、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六要运用法治手段治理道德领域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机制,发挥司法办案对社会价值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坚持公正司法,明辨是非,惩恶扬善,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和保护,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约束和惩戒。强化司法办案惩恶扬善功能,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德行为,依法批捕、起诉,发挥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完善惩治诋毁、侮辱英雄先烈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探索对侮辱、诋毁英烈形象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把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网络言论、学术研究、历史人物评价确立是非标准,划出法律底线。七要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规范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加强司法办案中的普法工作,使司法办案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建立普法宣讲人才库,创建普法示范站,坚持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研究工作,加强法律政策适用研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促进法律法规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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