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动态 >> 检察风采
着力“六强化”检察工作再谱新篇章
作者:杨强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来源:   
  

     “攀枝花检察工作总体推进效果好、亮点多、成效显著,下一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强化队伍建设,为服务攀枝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15年10月底,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攀枝花调研时,对攀枝花市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

  回望2015年,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攀枝花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两法衔接”“轻刑快办”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研发使用社区矫正“网上同步监督”工作平台,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和改进民生;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检察事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为攀枝花转型发展、阳光康养打造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支撑的同时,也为全市百姓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

  强化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大局

  【镜头】

  近日,经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谢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5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实施该院《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主动开展水资源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检察;审查起诉了《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后全省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

  【举措】

  2015年以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创新驱动战略、阳光康养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8件66人,起诉47件99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批捕3件3人,起诉7件13人;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批捕5件14人,起诉3件25人;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类犯罪,批捕3件4人,起诉9件11人。加大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力度,批捕2件4人,起诉5件7人;积极查办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批捕14件40人,起诉15件35人;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7次;2015年初,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与花城新区管委会联合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大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开展同步预防24次。

  促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批捕11件11人,起诉36件48人;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深入矿区、林区、乡镇、社区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法治宣传100余次。

  【成效】

  市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先后起诉了一大批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伪劣商品等案件,批捕一批犯罪嫌疑人,及时跟踪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从细微处预防各类职务犯罪,深入花城新区、成昆复线等重点建设工程开展跟踪服务30次,为全市改革转型、打造阳光康养城市建设等大局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镜头】

  2015年以来,市两级检察院先后在市、县(区)两级12家医院专网开设预防专栏,并建立起“检医共建”预防机制,将预防商业贿赂体系植入到医疗单位管理体系中,在医疗单位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和投诉,进一步帮助医疗系统工作人员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减少管理中的真空地带。

  【举措】

  2015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打击预防两手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尤其是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

  以侦查手段信息化促办案规范化,完善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建成远程提讯系统。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和审录分离等制度,确保案件优质安全。依法充分保障律师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各项权利,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调。通过在电视台、繁华商业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宣传短片、建设廉洁警示教育基地、拍摄预防微电影、开通预防微信等方式,不断提高预防教育实效。

  【成效】

  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1件70人,同比上升14%。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3件59人,其中成功侦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资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全忠涉嫌受贿7000余万元案等8件8人。坚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立案查办23件24人。持续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12件15人。突出查办窝案串案,立案查处土地资源系统21件21人,征地拆迁领域15件15人。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惩治力度,立案查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渎职犯罪案件8件11人,同比上升83%。

  预防工作报告《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务犯罪研究》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等奖,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6场(次),对10件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帮助落实预防措施28项。

  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平安攀枝花建设

  【镜头】

  2015年5月,经市人民检察院启用轻刑快办机制起诉的吕某某危险驾驶案在不到10天内完成案件的受理、审结和起诉等程序。最终,吕某某被法院一审判决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5月31日,检察官普法讲座 “攀枝花市民法治讲坛”正式开讲,百余名市民聆听了专题讲座,这是市检察机关通过将专业普法与群众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一个缩影。

  【举措成效】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5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49件997人,起诉1334件1933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捕21件34人,起诉380件394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捕90件107人,起诉202件287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批捕303件441人,起诉400件615人。深入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31件217人,起诉137件199人。

  充分发挥12个基层派驻检察室和104个检察联络点作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70件次,帮助化解不稳定因素40余起。畅通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4件,院领导接待群众72人次,阅批信件54件,均及时依法处理。

  全面推进轻刑快办。坚持“两个简化,一个缩短”,有效衔接侦查、审判、法律援助工作,打通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各环节,建快速办理通道。制定轻微刑事案件认定标准和方法,2015年共快速办理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轻微刑案232件264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4支,开展公益性法治讲座11场,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探索法治教育新途径,借助市委远程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送法进村社;与市图书馆建立普法协作机制,举办“攀枝花市民法治讲坛”2期。

  强化规范化建设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镜头】

  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研发使用社区矫正“网上同步监督”工作平台,实现了与社区矫正机关 “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工作互通、网上流转”的新模式,开启了攀枝花社区矫正网上同步监督新模式。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不假越界23人;发现漏管2人,纠正2人;发现虚管5人,纠正5人,监督收监执行4人。

  2015年4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利用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举措成效】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强化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及违法行为、刑事执行等监督;建立重点服刑人员“减假暂”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入所检察1857人次,出所检察1791人次,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24件24人;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开启“互联网+”社区矫正网上同步监督新模式,并在省检察院工作会上交流。

  强力促进规范司法。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坚持每案必讯,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6件,对88人作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引导侦查取证19件次,参加现场勘查7件次,及时纠正不规范讯问11起,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审查起诉阶段证据审查工作的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相关工作的意见》,规范自侦环节强制措施。

  先后与22家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两法衔接”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个案协调、信息通报等制度,制定信息交换、业务流程和监督制约规范,全年共走访行政执法机关40余次,查阅案卷70余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8人。目前,攀枝花“两法衔接”平台用户登录接入率已达90%以上。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通报不规范典型案例3件并落实整改责任。

  长期以来,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司法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双联”帮扶推进司法为民常态化

  【镜头】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旭东带领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对口帮扶的盐边县箐河乡青山村,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慰问、落实帮扶项目等工作,并选派1名年轻干部担任青山村“第一书记”,建立完善“三本台账”,逐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举措成效】

  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基础,深入开展“走基层”“双联”“双报到”活动。截至目前,共协调75万余元资金、物资解决农作物灌溉和村民饮水、行路问题,邀请专家培训干部群众150余人次,争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2万元,兴修灌溉水池7个350 m3,发放慰问金和生活生产物资共计11万元。

  10月以来,根据全市精准帮扶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石龙村精准脱贫户、村情等基础情况进行排查核实,指导做好脱贫规划。2015年8月,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帮扶工作经验作为市直机关典型在全市推广。

  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方面,完善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推广远程接访系统,进一步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控申信访和案件管理大厅等窗口建设,完善12309举报电话二期平台,通过窗口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2015年干警肖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

  强化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提供人才支撑

  【举措】

  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强化班子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务实严谨的实干家和规范执法的先行者。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两手抓,建立完善《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谈心提醒教育制度》等46个制度规范,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理工作和队伍的规范体系。

  两级检察院共有5名党组成员、31名干警参加公诉办案见习,18名干警参加公诉岗位见习,见习人员办理案件74件 118人;36名干警参与双岗锻炼,办理公诉案件48件75人,其他案件25件28人,撰写调研报告10余篇,市检察院以公诉岗位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能力建设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推进专业化正规化培训,组织40余名新进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开展岗位练兵26期、参训干警470人次,推荐干警参加各级调训16人次、省检察院轮训64人次。

  【成效】

  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稳步实施检察改革,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攀枝花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旭东坚定地说。

   

主办: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3000837号-1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8号

联系电话:0812-3933181